上海落戶政策再次出現(xiàn)重大調整。從明年1月1日起,經市人保局、市教委等部門審核同意遷入上海市的人員,將停止落戶人才類“集體戶”。因在滬無 配偶、無直系親屬、無住房或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,確無落戶條件的上海市引進人才,可在其本人實際居住地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落戶。
近日,上海市公安局專門發(fā)布《關于做好人才類“集體戶”清理和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落戶審批準備工作的通知》,據測算,全市公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將在原有5萬-6萬份材料的基礎上,每年新增約3萬份材料的受理、審批工作。
集體戶口近年不斷增加
上海市人才類“集體戶”(包括市、區(qū)兩級人才服務中心和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,以及各類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的集體戶)作為一項社會化管理服務項 目,從上世紀90年代初設立至今,掛靠在人才類“集體戶”內人數不斷增加,戶籍基本管理功能缺失,給集體戶所在地政府公共服務帶來較大壓力。
近日,上海市公安局發(fā)布《關于做好人才類“集體戶”清理和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落戶審批準備工作的通知》,自2014年1月1日起,經市人保局、市教 委等部門審核同意遷入上海市的人員,停止落戶人才類“集體戶”。因在滬無配偶、無直系親屬、無住房或所在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等,確無落戶條件的上海市引進人 才,可在其本人實際居住地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落戶。同時,要進一步規(guī)范、嚴密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落戶審批,完善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長效管理機制,全力推進本市戶籍人員 居住地服務和管理工作。
集體戶口有兩大去向
通知要求,人才類“集體戶”清理工作將分三階段實施: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為梳理排摸階段,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為核查比對階段,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整頓清理階段。
對于符合政策主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(xù)的人員,要做好服務與保障;對于戶口仍滯留在人才類“集體戶”的人員,各人才類“集體戶”設立單位應編制名冊,報所在地公安分局、縣公安局人口辦,統(tǒng)一將其列為“控制戶口”,對其戶口、出入境管理等事項停止辦理。
上海各公安分局、縣公安局及區(qū)、縣人口辦將積極爭取本區(qū)人口綜合服務和管理領導小組支持,督促尚未設立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的街道辦事處、鎮(zhèn)(鄉(xiāng))政 府,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設立工作?!吧鐓^(qū)公共戶”地址應選定實體地址,可在本轄區(qū)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管理用房或居(村)委辦公用房確 定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地址。自2014年1月1日起,人才類“集體戶”不再新增落戶人員。
2014年1月1日起,擬落戶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人員將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戶申請,并按規(guī)定程序報分(縣)局、市局審批。據測算,本市公 安機關人口管理部門將在原有5萬-6萬份材料的基礎上每年新增約3萬份材料的受理、審批工作。為此,市局人口辦和各分(縣)局將在現(xiàn)有戶口審批崗位民警的 基礎上,視情增配若干民警,并做好相關業(yè)務培訓工作。
子女教育政策正在研究
來自浙江的陳小姐告訴早報記者,自己2010年在上海碩士畢業(yè)后,通過上海學生事務中心申請了集體戶口的落戶,但一直沒有買房,不能轉為個人戶口。
按照新政,陳小姐明年1月1日需前往現(xiàn)居住地派出所申請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,否則將被列為“控制人口”,在出入境、戶籍等方面帶來麻煩。而在申請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后,如果陳小姐頻繁搬家,同樣需要不斷辦理“社區(qū)公共戶”。
早報記者昨日下午在梅園路上的市人才服務中心看到,在25號窗口附近已經張貼出落戶新政的告示,“告示是今天剛掛上去的,具體的我們也在研究, 現(xiàn)在是‘只出不進’了?!币晃还ぷ魅藛T表示,該窗口是專門辦理集體戶口的,目前已經收到領導關于崗位轉動的指示了。據早報記者了解到,長寧、黃浦、靜安等 區(qū)縣人才服務中心目前已全面停止對集體戶口的掛靠申請。
市教育主管部門透露,將嚴格按照要求,對公共戶籍子女接受教育以及中高考的問題,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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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共戶”“集體戶”待遇上無區(qū)別
2010底,上海啟動了針對“人戶分離”現(xiàn)象的屬地化管理試點工作,并首次提到了“公共戶”的概念。
根據2011年7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發(fā)布的關于常住戶口“公共戶”設立與日常管理工作通知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經批準后可以落戶: (一)市內戶口待定的; (二)落戶困難的原本市戶籍刑釋解教的; (三)人民法院判決或房屋出售、房屋拆遷、婚姻變化、家庭矛盾等原因須將戶口遷出,而在本市確無處落戶的;(四)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有關“公共戶”落 戶規(guī)定的;(五)因家庭矛盾、集體戶所在單位不同意遷入等原因不能辦理正常落戶手續(xù)的;(六)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確無處落戶的。保障性租賃住房內不辦理戶 口遷入手續(xù),但有特殊情況的,即在本市確無他處落戶的人員也可申請遷入“公共戶”。
“公共戶”和集體戶都是上海市常住戶口,在待遇上沒有區(qū)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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